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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质监所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烟台市旅游局的授权和委托,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进行工作。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规范、整顿;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全面受理和处理各类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投诉咨询,直接受理本地区重大旅游投诉案件、跨市县区有争议的旅游投诉案件、市属旅游企业的旅游投诉案件。协调处理跨省、市的旅游投诉案件,承办上级质监机构交办的投诉案件。受理并处理全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指导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受处理对市县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申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对全市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烟台市旅游紧急救援中心的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受处理工作。对全市导游员进行IC卡计分管理,对经营出境游的组团社和领队进行监督和管理..
电话:0535-6699127 单 位 名 称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烟台市旅游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督与检查;旅游者投诉受理 住 所 芝罘区毓西路17——2号 法定代表人 刘慧 经 费 来 源 全额预算 开 办 资 金 6.40万元 举 办 单 位 烟台市旅游局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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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信息
质监所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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