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发资格证程序

  一、导游人员将导游资格证遗失后,应及时向所在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管理中心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有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市级以上报社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资格证编号、姓名、工作单位)事宜;

  二、《证件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 1个月后,持登报启示、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资格证;

  四、在领取补办资格证后,申请变更导游证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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