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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导游证程序


  一 、 导游跨省市调动

  (一)向原发证机关交回原导游证并将原导游证打孔作废。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在表中注明“原证已收回”、“跨地变更、换发”字样。

  (二)提供原发证机关开据的证明材料。

  (三) 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四)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原件仅供交验);

  (五)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六)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七)二寸免冠彩色相片 2 张

  二 、 调动所属单位的变更

  (一)提供与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或持导游服务中心同意调出的证明

  (二) 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三)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原件仅供交验);

  (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六)二寸免冠彩色相片 2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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